安质室、学管部、各系部:
按照学校教学进度安排,12月4-8日将安排部分班级的期末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30分钟在指定地点领取试题,不得迟到,更不能无故缺席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,由系部负责调整监考教师并报教务部。
2、学生需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只准携带钢笔、书写笔、不得带有书籍及资料,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。
3、教师集合地点:
南二楼教师休息室
4、考试时间:
2017年12月4-8日
5、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。
6、请相关部门做好教师及学生的通知工作。
7、请实业公司及时协调相关考场、安排开启北2楼监控室,按时开启监控设备。
教务部
2017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