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4日,中心顺利完成2021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年报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汇入工作,并通过了陕西省教育厅的材料审核。
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总体部署,教育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,并下发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统计年报数据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〔2022〕2号)。中心科技信息部及时安排,认真落实,经过两个多月扎实细致的工作,在中心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下顺利完成任务。
本次调查内容包括《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》,涵盖中心2021年度创新人才培养情况、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、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等信息;《陕西高校科研统计表》,涵盖我校2021年度科研平台信息、创新平台信息、人才队伍与团队建设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;以及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的《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》。主要分为专项培训、数据采集、系统填报、材料审核上报等多个环节,通过科技统计系统平台进行填报。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时间表,分门别类地搜集2021年度全校科研机构、科研人力资源、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科研经费等11个科研统计生成表,保证数据处理和集中填报的按时完成,对全部数据逐一核查,确保统计工作缜密细致,真实有效。
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,今年各高校在线提交数据后,专家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,直至完成全省数据汇总工作。在完成系统的填报工作和书面材料及时报送之后,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询问审核结果,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,最终圆满完成了本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。
积极配合教育部开展高等学校创新调查和科研统计工作,有利于全面、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地反映高校创新活动情况,应统尽统做好数据归集工作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,确保科技统计工作高质量完成。